热门搜索:

深圳市讯科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瓷砖检测中心;主营:reach咨询,CNAS认可检测机构,科创委项目验收报告,安规检测,EMC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可靠性与失效,半导体及相关领域检测分析等多项综合检测与咨询服务。

    珠海环境检测CNAS认可检测机构 质量检测报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浏览数:34
    所属行业:咨询 产品检测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1000.00 元/个 起
    产品规格不限 服务地区全国 包装说明不限 检测结果报告形式 需提供样品不限
    2016年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发布了于1月6日正式公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称作中国RoHS 2.0,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中国RoHS2.0相对之前版本主要从法规管控范围、有害物质范围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产品管控范围的扩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为显著,意味着对非电子信息类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对于仅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多数之前是没有做过RoHS管控的,企业需要从头开始,开展整个供应链调查。
    中国RoHS 2.0 仍采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即“步”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其中的有害物质信息,即遵从标识要求标准;“第二步”则对进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要求。2017年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征求意见稿)。同时,归纳整理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17年7月28日结束。这次《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总共包括12种产品,这12种产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发布的《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总共包括39条应用例外条款,涉及铅,汞,镉,六价铬的应用例外及限值要求。后期将随着达标管理目录以及合格评定制度的正式发布,企业需要对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符合标准的产品才可以上市销售。
    2.3欧盟REACH
    2.3.1  高度关注物质(SVHC)
    REACH法规将产品分为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种类型,对含有SVHC的物品的要求主要包括通报和信息传递,具体如下所述:
    通报条件:根据REACH法规*7.2条款的规定,如果物品中含有已列入SVHC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任一SVHC含量>0.1%(w/w),且物品中该SVHC的出口总量**过1 吨/年/制造商或进口商,则此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 进行通报。
    通报时间:2010年12月1日之前被列入SVHC候选清单的物质,应于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2010年12月1日后列入清单的物质,应在其被列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通报内容:依据REACH法规*7.4条款的规定,通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信息、注册号(如果有的话)、物质信息、物质分类、物品中物质的使用简短表述和物品用途简述以及物质吨位范围。
    信息传递:根据REACH法规*31、33条款的规定,若SVHC候选清单中任一物质在物质/混合物类型的产品中浓度**过0.1%(w/w),需提交SDS给买家。若物品中含有已列入SVHC 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含量**过0.1%(w/w),则要履行要向接受方\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义务,包括允许安全使用,至少要有物质的名称,相关的信息要在45 天之内免费提供。
    自2008年10月28日批SVHC清单正式发布之后,越来越多的SVHC被纳入到清单中,SVHC候选清单持续更新中。自2010年以来,基本上都是每年更新2次SVHC候选清单。2017年7月7日,ECHA发布决议正式将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PFHxS)加入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共包括17批174种物质。
    在REACH法规中对于SVHC浓度计算方面的要求是企业都比较关注的内容。2015年9月10日,欧洲法院(ECJ)就REACH法规下SVHC含量判断问题做出判决,判决SVHC物质0.1%的阈值应基于物品,物品应包括复杂物品中任意满足“Article”定义的小物品,此前关于复杂物品中只考虑成品中SVHC含量的方法将不再适用。2017年6月28日,ECHA“Guidance on requirements for substances in articles”4.0版本正式发布,用大量详细的案例说明复杂物品中SVHC的浓度如何进行计算,这也为企业评估产品 符合性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南,同时也为后期欧盟执法提供了执法依据。
    珠海环境检测CNAS认可检测机构
    汽车电子产品环境可靠性测试,汽车是由多达几千个电子零部件组成的复杂产品,特别是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控制电子部分、多媒体电子部分、导航及车载通信等等越来越多,使车辆复杂程度不断加大。而这些电子零部件产品可靠性十分重要,直接决定了整车的安全及运行可靠性。特别是严苛的环境(运输过程、存放、工作中、气候等等),考验着汽车电子产品的可靠性。
    汽车电子产品的分类
    1、电子元器件。包括GPS、音箱、汽车DVD、倒车、控制器、运算放大器、切换式电源供应器、各类微处理器、计算机等。
    2、继电器及电机马达。包括各类继电器、雨刮器电机、电动天线、空调电机、暖风电机、电动坐椅、前后视镜电机、控制门锁、交流发电机、清洗泵电机等。
    3、各类传感器。其中传感器和继电器的发展为活跃。它是汽车上应用多的两类汽车电子设备。
    汽车电子产品可靠性测试必要性
    汽车电子产品面对的是一个室外使用、随时移动运转的环境,而且根据产品安装位置不同,必须承受的环境应力条件也是不一的。因此,汽车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要求非常高,必须经过各种苛刻环境实验的考验,以确保产品在预期的寿命内能够正常运行工作,这也是汽车电子产品比一般电子产品价格昂贵的原因。 为考核汽车电子产品的环境适应性,各车厂都制定自身的环境条件标准。对于车厂的前装产品,厂家按照车厂得到要求试验条件进行试验,不必清楚原因。但对于后装产品,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我们就应该深入了解相关标准的要求,根据标准要求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在环境试验的条件的项目。
    珠海环境检测CNAS认可检测机构
    锂离子电池UN38.3咨询需要做那些检测项目?如今的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摄像机,遥控玩具等可充电锂电池已经非常流行的电子产品,因此对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需求越来越大。危险货物运输手册“手册*38.3节*3节是普遍接受的UN38.3咨询,该咨询是为运输需要锂电池通过高度的危险货物而制定的条例,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C环温度短路试验,冲击试验,过充电和强制放电试验。UN38.3适用于航空运输过程和日常使用的存储和其他过程。
    电池UN38.3咨询检测项目:
    1、试验条件
    为了模拟低压(高海拔)运输,所有待测样品在205C的负温度和大气压≤11.6kPa下需要储存6小时以上。真空干燥箱可按如下方式使用:1.2基础判断。电池测试要求完成后无重量损失,无泄漏,排气,崩解,燃烧,爆炸,损坏等现象,开路电压不低于预测试电压的90%。
    2、温度测试
    在该测试中,使用快速和较端温度变化来评估测试样品的密封完整性和内部电连接。将样品置于7542C的高温和低温-40+2C的快速温度冲击条件下,两个较端温度条件下转化时间≤30min,总冲击10次,在此极限温度下储存时间≥6小时,然后在室温(20±5℃)下储存,共计至少一周。
    3、振动试验
    为了模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振动,用绳子或胶带将测量的样品固定在振动台的平面上。正弦波用于设置7到200Hz之间的频率。对数扫描时间为15分钟,三维方向的振动方向为12倍,总时间为3h。
    4、冲击试验
    为了模拟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将试样用硬支架固定在试验装置上,该支架支撑试样的所有安装表面。利用半正弦波冲击,设定加速度150gn,脉冲时间6ms,在安装三维方向,正负冲击三次,共影响18次。如果是大电池或大电池组,那么加速度为50gn,脉冲时间为11ms半正弦波冲击。
    5、外部短路测试
    将完全充电的情况下将测量样品的热电偶连接到电动鼓风炉中,红色线夹连接电池阴极,黑色夹子夹住电池负极,将夹子拉出盒子,调整箱内温度样品表面温度稳定在55±2℃。测试夹子引线的电阻值,将总电阻值控制在0.12以下,然后将正负夹线连接在一起以使测量样品短路。此时电池表面温度会上升,经过一段时间后温度会下降,短路时间直到电池温度恢复到55±2C1h后,并观察6h。以下内容与“试验要求在6h内完成后,无解体,损坏,燃烧等现象,且电池表面温度应≤170℃。
    6、冲击试验
    将样品上的热电偶连接放在平面上,直径15.8的刚性棒垂直放置在电池中间,9.1kg重锤来自61±2.高自由落体,击中棒,实时监测电池表面温度并观察6h。对于10个样品,每个样品仅受到一次冲击,试验要求6h内,无解体,燃烧等现象,且电池表面温度应≤170C。
    7、过充电测试
    为了评估可充电电池组承受过充电状态的能力,充电电流设置为制造商规定的连续充电电流的两倍,并且充电切断截止电压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充电电压小于或等于18V,则充电截止电压设定为充电电压的2倍或22V的两倍:
    (2)如果充电电压>18V,则设定充电截止电压为充电电压的1.2倍。注意正负不能反转,并应加入防爆网罩,电池组**过24h,试验后,7天内应无解体和烧毁现象。
    8、同时进行强制放电试验
    为了评估电池承受强制放电的能力,直流电源,滑线变阻器,电流表和电池串联,内置于放电电路中。调节直流电源输出电压为12V,调节滑差线变阻器使放电电流向制造商规定的放电电流,进入放电状态。强制放电时间应等于其标称电容除以测试电流,试验后,7天应无解体和燃烧等。
    如果设备中未安装锂电池,并且每个包装包含**过24个电池单元或12个电池,则需要通过此测试。在水泥地板上,铺一块18-20厚的硬木,在室温205C的条件下,包装从1.2m高度自由落到板上,从包装上下,左右,前后在六个方向之后,每个方向一滴,要求电池无泄漏,解体,燃烧,爆炸,损坏等。
    珠海环境检测CNAS认可检测机构
    通用汽车电子零部件EMC测试,一般情况下,汽车零部件需要做如下测试。每个整车厂的标准会有所不同,有一些整车厂需要做磁场干扰和磁场抗干扰试验。
    1、传导发射
    分为电压法和电流法。电压法主要是测电源线上的干扰,电流法一般是测信号线上的干扰,CISPR25要求将所有线束放在电流钳中,上汽乘用车的标准要求将电源线和地线从电流钳中拿出来,这是大家测试中特别要注意的。
    2、辐射抗干扰
    辐射抗干扰一般有3种方法,暗室法,大电流注入法、带状线法,一般情况下可以任选两种方法覆盖1MHz-3.1GHz即可。
    3、瞬态传导抗扰度
    信号线的瞬态抗干扰有三种方法:电容耦合钳(CCC)方法、直接电容耦合(DCC)方法和电感耦合钳(ICC)方法。一般只需要选取其中的一到两种方法测试即可。
    4、静电放电
    静电放电分为上电模式,非上电模式和Remote/O。上电模式模拟的是产品在上电工作情况下的抗ESD能力,非上电模式模拟的是产品在生产搬运过程中的抗ESD能力,Remote/O模拟的是开关信号的抗ESD情况。
    http://zhiyixingnana.b2b168.com